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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外观设计专利择优推荐 商专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0-05-21 14:39:58        







欧洲专利公约

  欧洲是专利制度***早的发源地,从1474年***诞生世界上第1部专利法,到18~19世纪欧洲各国专利法的相继颁布,相互间在立法思想上较为接近,为***法之间的协调及欧洲专利公约的***终形成奠定了基础。欧洲专利公约的形成带动了成员国之间专利体系的一体化。

  随着欧洲各国经济、科技的发展,逐渐显露出统一协调欧洲各国专利法,建立一个从申请到***一体化专利制度的热切愿望。经过几十年一波三折的磨合与磋商,终于在1973年由欧洲14国在德国慕尼黑签订了欧洲专利公约,并于1978年正式生效。目前,欧洲专利公约成员国已达19个。

  欧洲专利公约是一个地区性***间专利***,只对欧洲***开放。欧洲专利公约为各成员国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制度和统一授予专利的程序。审查程序采取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及***后的异议制度。提出欧洲专利申请时,可以指i定一个、几个或全部成员国。一旦依照公约授予专利权,即可在所有指i定的成员国生效,与指i定的各成员国依***法授予的专利具有同等效力,欧洲专利权有效期是自申请日起20年。然而,这仅仅是一个负责审查和授予欧洲专利的公约,对于欧洲专利的维持、行使、保护,以及他人请求宣告欧洲专利无效,均由各指i定的成员国依照***法进行。

  中国专利法与欧洲专利公约比较研究

  本文从专利审查的机构及方式、申请和审查所采用的语言、申请专利的程序、审查的标准和专利保护的效力几方面对中国《专利法》与《欧洲专利公约》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比较研究,***介绍了《欧洲专利公约》及欧洲专利局的审查实践与中国专利***及中国***知i识产权局审查实践的区别,供我国专利工作者前往欧洲申请专利保护时参考。



美国外观设计专利 (Design):任何人创作具新颖、原创及装饰性之产品外观设计,得依本法之规定及要件取得专利。美国对外观设计的***实质条件规定为:美国专利法第171条第1款的规定,获取外观设计专利权应具备三个要求:即产品,装饰性,新颖性。根据第二款的规定,获取外观设计专利,还必须符合发明专利中的“非显而易见性”的要求。


不视为侵权行为

  1,权利穷竭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也包括下列两种情形:(1)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部件售出后,使用并销售该部件的行为,应当认为是得到了专利权人的默许。(2)制造方法专利的专利权人制造或者允许他人制造了专门用于实施其专利方法的设备售出后,使用该设备实施该制造方法专利的行为。

  2,先用权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通过合法途径享有的)

  3,临时过境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但不包括用交通运输工具对专利产品的“转运”,即从一个交通运输工具转到另一个交通运输工具上的行为。

  4,非生产经营目的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专利权,这里要分清对专利产品进行实验和在实验中使用专利产品。

  5,善意销售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所谓“合法来源”是指,使用者或者销售者通过合法的进货渠道、正常的买卖合同和合理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的。

  但是仍然要承担停止侵害的***责任。也就是说,善意销售专利侵权产品的人,在获知其销售的产品属于侵权产品之时起,不得再行销售,否则即构成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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