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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7 06:54:57






查阅和***
1.1查阅和***的原则
(1) 专利局对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负有保密责任。在此期间,查阅和***请求人仅限于该案申请人及其专利代理人。
(2) 任何人均可向专利局请求查阅和***公布后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和***后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卷。
(3) 对于已经审结的复审案件和无效宣告案件的案卷,原则上可以查阅和***。
(4) 专利局、专利复审委i员会对尚未审结的复审和无效案卷负有保密责任。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
(5) 案件结论为视为未提出、不予受理、主动撤回、视为撤回的复审和无效案卷,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
(6) 专利局、专利复审委i员会根据审查需要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各种文件,原则上可以查阅和***。但查阅和***行为可能存在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等情形的除外。
(7) 涉及***利益或者因专利局、专利复审委i员会内部业务及管理需要在案卷中留存的有关文件,不予查阅和***。
1.2允许查阅和***的内容
(1) 对于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该案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可以查阅和***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以及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2)对于已经公布但尚未公告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直到公布日为止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公布文件,以及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3)对于已经公告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的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单行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单行本,专利登记簿,专利权评价报告,以及在各已审结的审查程序(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和无效宣告等) 中专利局、专利复审委i员会向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4)对于处在复审程序、无效宣告程序之中尚未结案的专利申请案卷,因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和***的,经有关方面同意后,参照上述第(1) 和(2) 项的有关规定查阅和***专利申请案卷中进入当前审查程序以前的内容。
(5)除上述内容之外,其他文件不得查阅或者***。
1.3查阅和***程序
查阅和***专利申请案卷中的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请求人提出书面请求并缴纳规定费用。
(2)专利局工作人员在审核请求人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证i件后,到案卷所在部门提取案卷,根据本章第5.2节的规定对案卷进行整理,取出不允许查阅和***的文件。
(3)与请求人约定查阅时间并发出查阅通知书。
(4)查阅人凭查阅通知书到指i定地点查阅文件,对需要***的文件进行***。
(5)专利局工作人员对查阅完毕的专利申请案卷重新整理,并将请求阅档的证明原件和证i件复印件存入案卷后,将该案卷退回所在部门。
形式审查又称专利初步审查,指专利局对专利申请的手续、文件、格式等事项进行的一种审查活动。我国专利***定,专利局在收到专利申请后就应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
??审查内容
??依《专利法》之规定,发明专利形式审查的内容有:
??申请人的申请文件是否完备,提写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
??申请人的身份是否合法,各种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申请人是外国人的,是否依法委托了代理;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违反******、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及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申请人是否缴纳了申请费等。
??依《专利法》之规定,专利行政***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申请文件的撰写是否符合要求;
??对文件的修改是否超越了法定限制;
??申请人的资格是否合法,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法定的代理机构办知识产权法理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或外观设汁是否违反***、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是否属于不给予专利保护的发明创
??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要求;
??有无重复***的可能;
??是否为两个相同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后申请人等。
??由以上可见,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初步审查既有格式审查,也包含了部分必要的实质性审查。
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撤回专利申请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专利代理机构和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
撤回专利申请声明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撤回专利申请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对于已经公布的发明专利申请,还应当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但在申请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撤回专利申请后,申请权真正拥有人(应当提交生效的***文书来证明) 可要求撤销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
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是在专利申请进入公布准备后提出的,申请文件照常公布或者公告,但审查程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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