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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6 13:24:09






专利年费
专利年费(patent annual fee,patent annuity) 是指在专利权被授予后的期间内,专利权人为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性而在每年都应当缴纳的费用。
??专利年费的缴费方式
??(1)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i花税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 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
??(2)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情况是,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两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申请人应当自第三年度起缴纳申请维持费。
??专利年费的减缓
??***前已获准专利费用减缓的,自***当年起连续三个年度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比例缴纳年费。例如,一件已获准减缓专利费用的专利申请的***当年为第三年度(即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所指明的年度),则专利权人按批准的减缓比例可以减缓第三年度、第四年度及第五年度的年费,第六年度起应按全额缴纳年费。
专利权质押
专利权质押,指债i务人或第三人以拥有的专利权担i保其债i务之履行的物权担i保行为。若债i务人不履行债i务,债i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该专利权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
??专利权质押或者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它是指以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的标的物,在债i务人届期不履行债i务时,债i权人有权以该专利权转让的价款优先受偿。专利权质押有以下几个特征:
??专利权质押的标的物是权利——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作为标的。动产质押的标的物则是动产。其他权利质押的标的物是各种不同于专利权的权利。
??在专利权出质期间,质权人是绝i对没有权利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该出质的权利的,质权人只有占有和保全该权利的权利。
??在专利权出质期间,维持专利权本身的一切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如专利年费、专利规费等。但质权人如认为该出质的权利可能对自己有益,也可自己出费用,对这些费用,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补偿。
??专利质押登记生效。动产质押要把质物交付质权人生效。但是,专利质押除订立质押合同外,还必须办理出质登记,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实用新型专利的概述
简介: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实用新型通常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①关于实用新型,有些***并没有将其列为专利保护的***对象,而是将其放在发明专利中予以保护。另外有些***,实用新型则列为专利保护的***客体,这种实用新型则主要是指小发明。
***之所以保护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的创造,更快的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②《巴黎公约》没有规定实用新型的概念,但规定实用新型享有发明专利的利益。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协议》也没有单独规定实用新型这一专利类型。
我国《专利法》明确将实用新型作为专利保护的对象之一,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在技术水平上低于发明专利。
涉及范围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 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和相互关系。
主要特点
一是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二是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
三是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办法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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