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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优选商家「多图」

发布时间:2020-10-15 12:34:41        








专利异议审查期限

??异议审查的目的是借助在专利申请审查中实行专门***与群众结合的办法,吸收群众参与审查,以弥补审查员审查之不足。实行迟延审查制的多数***专利法均规定,自审定公告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限内(中国原专利法为3个月、日本为2个月、荷兰为4个月)任何人均可对公告的专利(申请)提出异议,专利局在收到异议陈述书后,成立异议审查组对异议进行审查。

??无论是发明专利申请,或者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专利局对异议的审查都仅限于异议书所涉及的问题。审查决定一经作出,专利局即通知申请人和异议人。申请人对专利局异议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专利局决定的通知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我国规定原为3个月),向专利复审委i员会请求复审。

??在实践中,专利异议程序面临异议期过长或过短的两难选择,过长则会延长专利权的审批周期,导致专利申请人无法尽快获取专利权;过短则使第三方根本无法知晓公告的内容和提出意见,以致影响异议程序功能的实现。

??为此,当今不少***(如英国、德国)都开始引入***后的撤销程序以替代***前的异议程序。特别需注意的是,1991年6月在海牙签订的《专利法条约净(草案)规定实行***前异议程序的***应在10年内完成向撤销程序的转换。作为缔约国之一的我国,在1992年修改后的专利法引入了撤销程序,并且延长了异议程序的期限,规定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前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

??专利局决定受理的异议案,应将异议书副本送交申请人,申请人应在收到异议书副本之日起3个月内就异议作出答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作答复的,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专利局在异议审查阶段,要依法对异议是否成立进行审查。

??如认为异议成立,即可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如果认为异议不成立,或者在异议审查期间无人提出异议的,则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i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异议人对***决定不服的,不能立即请求复审,只能在专利权取得以后,向专利复审委i员会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


享有本国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只适用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2)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1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中国首i次申请) 后又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中国在后申请);

  (3)中国在后申请之日不得迟于中国首i次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

  被要求优先权的中国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1)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但要求过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而未享有优先权的除外;

  (2)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3)属于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

  应当注意,当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时,作为本国优先权基础的中国首i次申请,自中国在后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被视为撤回。


对两件专利申请的处理

2.1.1申请人相同

在审查过程中,对于同一申请人同日(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两件专利申请,并且这两件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应当就这两件申请分别通知申请人进行选择或者修改。申请人期满不答复的,相应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两件申请均予以驳回。

2.1.2申请人不同

在审查过程中,对于不同的申请人同日(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并且这两件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应当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1款的规定,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申请人期满不答复的, 其申请被视为撤回; 协商不成,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两件申请均予以驳回。


《专利法》第20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首先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并经国务i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委托国务i院指i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具体来说,我国的单位和个人,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在向国外申请专利前,应首先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在国内取得申请日、申请号、取得优先权,单位和个人便可以在1年的优先权期限内从容地准备向外国申请专利。即使是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某些发明创造,在其他***可授予专利权的,(如动植物品种等),在专利局取得了申请日,无论以后是否被撤回、放弃或驳回,其优先权依然有效。

  在国内取得申请日之后,单位申请的,应按照行业归口或行政所属关系,向国务i院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向国外申请专利请求书》,国务i院有关主管部门收到请求书后,应当在从申请日起4个月内,对该请求进行保密审查,提出是否同意向外国申请专利的意见,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科委,申请人接到肯定的通知书后,即可持此通知书到中国专利局要求出具优先权证明,以办理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手续。个人申请的,应直接向专利局递交《向国外申请专利请求书》,并参照中国单位的有关办理程序进行处理。

  要注意的是,向外国申请专利,必须委托国务i院指i定的具有一定涉外义务、水平的涉外代理机构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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